三、异常反应有哪些临床损害?发生率有多高?
异常反应造成的临床损害包括过敏反应、神经系统反应和其他临床损害三大类;其中,过敏反应主要有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血管性水肿、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等;神经系统反应主要有热性惊厥、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等;其他临床损害主要有无菌性脓肿、卡介苗引起的局部脓肿、淋巴结炎或淋巴管炎、骨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等。
严重的异常反应主要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热性惊厥、臂丛神经炎、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卡介苗骨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等。
不同品种疫苗的异常反应发生率是不同的。世界卫生组织对部分疫苗的异常反应研究显示,卡介苗引起的淋巴结炎、骨炎、播散性感染发生率分别为1-10/万剂次、1-700/100万剂次、0.19-1.56/100万剂次;乙肝疫苗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为1.1/100万剂次;脊灰减毒活疫苗引起的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首剂次为1/75万剂次,后续剂次1/510万剂次;麻疹/麻风/麻腮风疫苗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为1/100万剂次。
四、哪些情形不属于异常反应?
以下情形不属于异常反应:
一般反应: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疫苗质量事故: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接种事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偶合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即无论接种与否,偶合症必定会发生,与预防接种的疫苗无关。
心因性反应: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