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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疫苗,家庭有责——宜宾市疾控中心专家谈预防接种

2012-04-23 来源: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浏览次数:11833

    2012年4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接种疫苗,家庭有责”。 

    预防接种,为儿童提供最完善的免疫保护计划,使其终生受益,是儿童健康成长的保障。从2008年开始,实施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由原来的免费接种“5苗”防7病,到扩大免疫规划后的免费接种“14苗”防相应的15种传染性疾病。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公民的基本权力,也是应尽义务,受到法律保障,因此带儿童进行免疫规划接种是每位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宜宾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赖仁红介绍,疫苗是利用微生物或酶等,使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的生物制剂。利用安全有效的疫苗对适龄儿童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可以提高儿童免疫力,进而形成整体有效的免疫屏障,达到预防相应传染病的目的。相关数据证明接种疫苗是预防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希望会有更多的家长配合到疾病的预防中来。
   
    赖仁红介绍说, 当前我市实施的免费接种疫苗(一类苗)是:卡介苗、乙肝疫苗(5微克及10微克)、脊髓灰质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 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这些疫苗在接种时,接种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其疫苗及注射器均由政府免费提供。儿童家长及儿童的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接种程序,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具有疫苗接种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及由乡镇卫生院设置的村级预防接种点)进行接种。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有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水痘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疫苗、肺炎23价疫苗、狂犬病疫苗、腮腺炎疫苗等。二类疫苗也是国家免疫规划的一部分,国家制定了免疫接种程序,受种者需承担相应的疫苗和接种服务费用。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原则是“自愿自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为使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到优生优育,家庭应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儿童家长或儿童监护人,尤其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应及时带儿童到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相应疫苗的接种,以控制和消除相关传染病的发生。
 
    “第一类疫苗家长有责任和义务让孩子得到全程接种,对于第二类疫苗,在自情、自愿的原则下,家长可以结合孩子的体质、家庭经济条件和医生建议,选择性接种。”免疫规划专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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