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的专家组对宜宾市筠连、珙县等部分地区在贯彻200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情况进行复核评估工作。
针对我市在贯彻执行《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目标的工作,专家组听取了我市几年来改灶工作汇报,充分肯定我市改炉改灶项目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筠连县高坎乡红花村、花山村、红旗村,珙县石碑乡飞龙村、曙光村、光明村6个村及村小进行了实地考核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 1、宜宾市2009年调查数据本底清楚、可信,防治任务明确,具备实施改炉改灶条件。2、受煤价上涨的影响,居民户燃料结构已向混合型转变,包括煤、柴、电能、沼气。
2009年,为了查清我市燃煤污染型地氟病防治工作需求,为地方病防治科学决策和全面实现我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目标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氟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宜宾市2009年地氟病未改炉灶地区防治现况调查项目实施方案》(宜市地防办〔2009〕04号)在兴文、珙县、高县、长宁、江安、筠连六个病区县开展了改炉改灶防治需求调查工作,共调查568个村,查出仍为病区的村514个,共有163869户需要进行改炉改灶。截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病区村675个,病区户数206741户,已开展改炉改灶99000户,仍有107741户需要进行改炉改灶。
本次国家复核评估工作明确了我市需要进行改炉改灶情况。为确保我市实现《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目标打下了基础,利于国家、省科学安排"十二五"期间全市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的改良炉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