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9号)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中心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将本次采购的品目:
第一包:标准物质、试剂耗材等(详情见本网站机构信息、政务公开栏);
第二包:医用空气消毒机(详情见本网站机构信息、政务公开栏)
予以公告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公司(未在本中心备案经营资质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2018年7月27日前将“报价清单”密封后,以快递的方式邮寄我中心总务科。
中心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所有报价进行评审。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现场比对确定供货单位。
联系电话:0831—2222368 2222376 2222375
联系人: 牟成慧 张炤 彭林
备注:请务必在邮件封面备注栏写上:“2018年7月20日公告”字样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