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中心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将本次采购一批标准物质予以公告(详情见本网站机构信息、政务公开栏),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公司(未在本中心备案经营资质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2021年5月21日17点30分前将“报价清单”以快递的方式邮寄我中心总务科。(采购详情见附件),中心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所有报价进行评审。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现场比对确定供货单位。
备注:请务必在邮件封面备注栏写上:“宜宾市疾控中心2021第27号公告”字样。
联系电话:0831—2222375 13688285351
联系人: 刘丹 刘佳鑫
2021年5月17日
上一篇: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一批水质检测试剂的公告
下一篇:中 选 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