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定资产报废的函》(宜财函[2018]177号),中心部份废旧资产已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报废。现拟将已经批准报废的资产进行处置,请有意且具备相关资质的废旧回收公司,持有效证件(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勘验人委托书、现场勘验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于本月14日上午到中心对拟处置报废资产进行现场堪验,现场报价,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审,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确定本批次报废资产的处置中选公司。
附件: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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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敏
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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