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2年4月11日至5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疾控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疾控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落实整改责任。
中心党委充分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精神,严格按照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存好在听取了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专题会上的指示按时按规进行整改。中心党委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问题反馈后,立即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委和行政领导担任双组长。第一时间对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党委书记带头认领,每一个具体问题均由党委委员直接负责。牵头厘定整改措施,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党委报告。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中心党委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落实党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党中央、省委、市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聚焦公共卫生风险防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建设、三江新区疾控分中心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疾控系统等级提升、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
(三)促进成果运用,转化成效促进工作。
中心党委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取得良好整改成果,以成果成效转化促推工作,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牢牢把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治属性和业务属性;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增强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内控制度和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以案促改”,形成全面、系统、集成内控制度体系,提升系统内部治理水平,开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新格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疾病预防控制重要论述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够。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不健全,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严格,用理论成果指导疾控工作实践有差距。如,2020年—2021年,未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未制定中心组成员年度学习调研计划,部分班子成员未针对基层疾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调研成果、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同时建立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与党委会同步要求,共开展第一议题相关学习20次,参与学习300余人次。二是制定中心组成员年度学习和调研计划,每位领导干部已完成一篇有指导实践作用的年度调研成果。三是“外聘”专家市委讲师团副团长胡小华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
2、关于“落实市委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短板。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的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够强,对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如,2020年2月,市委常委会第143次会议决定“成立宜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设在市疾控中心,安排1000万元流动资金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截至2022年5月9日,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采购严重滞后,实存物资仅444.89万元,未达到“物资储备充足”的要求,且库存物资存在储存不规范、流转报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指示2次,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加强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认识。二是学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的流转、管理、储存、调拨等业务知识2次,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整改以来库存一直未低于500万元。三是调整急物资储存点至南溪罗龙镇四川天伦药业有限公司仓库,落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办公室主任邵艳群定期开展应急物资巡查、盘存,保证应急物资储存规范有序。四是调整机制,对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近效期物资,及时向中心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报告,由上级部门研究和部署,与医疗机构对接,本年度共14种物资与市直医疗机构流转合计190624.09元,其中市一医院27060元,市二医院144256.09元,市中医医院11342.8元,市妇幼保健院7965.2元,切实减少因过期造成的报损浪费。
3、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虚化”问题的整改。
(3)站位不高、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统筹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如,2017年—2021 年,未专题学习、分析研究、谋划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6月专题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调整意识形态工作认知,将意识形态工作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强化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再认识、再落实。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工作落实,连续三个季度党委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本年度已向上级党委做意识形态专题汇报。三是通过文件确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为党委委员、副主任何坤霖,明确政工科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科室。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主体责任认知不清,“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三个纳入”“四个一同”要求不严格。如,2017年—2021年,党委书记和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部分班子成员(邓某某、何某某、左某)对自身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不清楚,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党委书记黄雁林带头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分管领导何坤霖负直接责任,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协调。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职责和分管的范围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刻查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已对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单位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党内通报。三是将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2次,各支部对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学习培训6次。
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有差距。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5)“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群众观念树的不牢,服务群众办法不多。如,对群众期盼的宫颈癌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不足,服务群众接种疫苗的申报、接种机制不健全,群众预约难、接种难。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委员联系所在三个支部各开展作风培训1次,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增强为民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对基层免疫规划工作培训。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脊灰查漏补种、麻疹监测、AFP监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2022年已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县乡专业人员360人次。三是加强对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深入县乡开展综合和专题督导3轮次,并开展线上督导,每天逐一核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监测系统和报告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安排专人每天统计分析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分析面临形势和应对策略。四是认真做好宫颈癌疫苗接种宣传,开展以“及时接种疫苗,保障生命健康”为主题的预防接种宣传活动,在预防接种门诊常规开设预防接种家长课堂,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等融媒体进行宣传。举办全市“预防接种家长课堂”宣讲竞赛,优胜者参与全省比赛取得优秀奖。五是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宫颈癌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自费),遵循知情、自愿、同意原则。四川省疫苗预防接种统一使用《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暂未开通网上预约功能,省级部门正在推进上线公众服务功能。当前预约需持身份证到预防接种门诊现场登记或电话预约,按预约先后顺序排队。
(6)对职业病诊断服务意识不够,群众投诉时有发生,2017年—2021年,发生群众投诉窗口人员未到岗、服务态度差等信访件共7起。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职业病诊断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工作流程、工作质量控制细节2次,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在中心网站发布职业病诊断相关注意事项、所需资料、工作流程等信息,让企业和劳动者及时掌握相关知识和资料。三是召开预防医学门诊部科务会4次,强调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热情,提升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意识。四是对服务态度差的员工6人次予以批评教育,加强岗位职责培训1次,每周开展工作巡视,及时发现工作漏洞、排除隐患。
(7)内部管理不严格,履职担当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双标”,部分职工精气神不足,存在“躺平”思想。如,班子成员不参与打卡考勤;总务科、质控科、财务科、健康教育科部分职能职责边界模糊,存在推诿扯皮问题; 2021 年10月抽调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的个别职工(曹某),因履职不到位,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被退回单位;职工“忙、闲”两极化严重,存在“鞭打快牛”不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最新中心科室职责文件,对实际工作中推诿扯皮相关科室进行教育,逗硬并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二是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2次,开展谈话40余人次,督促职工加强担当意识,彻底解决推诿扯皮和职工“躺平”问题。三是更换新打卡机,所有在职在编员工、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临聘人员全员及时录入,严格执行考勤政策。四是各科室按要求合理分配内部职能,杜绝“忙、闲”两极化情况,通过抽取部分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经评估各科室现行职能分配较为合理。五是对履职不到位的“曹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调整岗位的处理。
(8)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2019年—2021年度燃煤污染型地方氟中毒监测、疟疾防治监测、碘缺乏病监测等工作报告,其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高度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县区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1次,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对基层监测工作的督导1轮次,深入监测工作一线,及时发现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三是提升责任意识,据实撰写工作报告,2022年度工作报告已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严格审核,签字确认后上报。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9)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坚决,违规发放补贴。如,2021年7月5日—9日,市疾控中心开展县(区)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工作督导,违规向本单位9名职工(黄某某、赖某某等)发放专家评审劳务费共0.62万元; 2019年6月2日,市疾控中心在“不忘初心跟党走、喜迎建国七十周年”微党课活动中,违规向5名职工(邓某某、唐某等)发放评委费共0.2万元; 2017—2019年, 机关一、二、三支部违规列支党组织活动经费,向支部委员发放工作补助共1.44 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中心相关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系统学习3次,对2017年以来相关“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并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市卫健委党委。二是对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所涉及涉嫌违规发放部分,清退2.18万元(劳务费0.62万元、评委费0.12万元、支委工作补助1.44万元,涉及外单位评委费0.08万元未退)。另举一反三,清退宜宾市2021年年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中涉及本单位工作人员专家评审费2.64万元。以上合计4.82万元,已按存量资金缴纳回财政金库。三是对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事项,停止在绩效考核方案经费预算中对本单位参加工作人员评审补助进行预算。
6、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对资金资产管理重视不够,清产核资制度建设不健全,监督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0)项目采购验收不规范。2019年—2021年,16个政府采购项目中,部分项目以政府采购《财政验收结算单》,代替《履约验收报告》。如,2021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项目中未出具《履约验收报告》的项目,核对后予以补办10余份。二是组织总务科学习相关规章制度2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1)财务管理不规范。如,2020年1月支付宜宾渝平商贸公司花卉租赁费(7020元)时,未按规定附租赁物品收货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1次,并要求自学。二是对财务管理的各环节风险点逐一排查,完善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对2020年1月支付宜宾渝平商贸公司花卉租赁费(7020元)凭证附件进行清理,对所差清单反馈总务科,根据花卉租赁实际情况,将实际租赁清单补充完善到该凭证附件中。四是对其他会计凭证附件清单进行清查,反馈相关经办科室补充缺失附件10余份。
7、关于“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中心党委抓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凝聚力、向心力和领导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2)党政“一把手”率带作用发挥不充分。如,2019年7月31日研究下拨中央财政艾滋病检测试剂费时未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再如,在谈话中了解,党委书记以抓疾控业务为主,抓党建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中心主任重临床医学研究轻疾控业务发展,工作外出报备执行不严,未在岗时存在直接指示以其私章代替签字审核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2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改变“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书记切实落实末位表态。三是党委与中心主任谈话,提出以疾控业务为基础、为重点、为主业的要求,中心主任开展疾控专题研究,谋划疾控工作医防结合,形成一篇具有指导实践的调研报告。四是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外出报备,中心主任外出向中心办公室报备,中心办公室按照程序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备。五是中心主任在紧急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才启用私章代替签字。
(13)党内政治生活氛围不浓。对双重组织生活作用认识不够,指导支部建设力度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如,2019年—2021 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求均不充分、会中互相批评见人见事不具体、会后无个人整改方案,部分班子成员(左某)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频次不高;机关各支部均存在未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会中相互批评见人见事,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会后每位班子成员形成个人整改方案,已及时上报资料并按时整改。二是党委督促全体党委委员联系各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年度组织生活会(2022年度暂未开展),党委委员按规定开展讲党课4人次。三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各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召开“三会一课”,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测评。
8、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4)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队伍培养未形成梯次结构。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8人,中心中层干部45岁以上的占42.1%。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力度,经2022中层干部选任补充,现有26名中层干部,35岁以下3人,占11.5%;35-45岁15人,占57.6%;45岁以上8人,占30.7%(其中50岁以上4人,占15.4%),改善干部培养梯次结构。二是继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2年7月临聘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2年10月考核招聘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2年12月考核招聘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9、关于“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5)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健全。疾控中心没有专职的纪检干部,内部监督管理乏力。如,人员招聘、防疫物资采购等工作中缺乏有效纪检监督机制,存在职能科室“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设置专职纪检干部,每个支部在支委中设纪检委员,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二是2022年两轮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技工作人员均请示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制卷和考场监督。三是党委明确政工科对所有采购程序进行纪律监督,总务科对采购行为实施业主监督。
(16)风险防控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如,2021年市疾控中心一、二、四季度均未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中心党委未专题研判每季度收集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抽取科室负责人和纪检委员列席党委会,研判该科室风险岗位,风险点及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更新。二是党委及各支部开展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8次。
(1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监督提醒不够。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识不足,落实“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措施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出现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报销工作餐等问题,2020年11月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向市疾控中心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后,中心才分别对9名涉事干部进行书面诚勉、对13名干部进行谈话诚勉。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开展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5次,积极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二是党委委员联系所在三个支部各开展作风培训1次,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三是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5次。四是党委书记于8月与支部书记、所有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10、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巩固整改成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8)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部分整改制度执行不到位。如上一轮巡察指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基层党支部抓党建不实,‘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缺乏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和方案,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虽然进行了整改,建立了制度,但巩固不够,此次巡察发现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整改要求照单全收,全数整改反馈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保证已经整改交账的问题,绝不出现反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或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疾病预防控制重要论述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信息化建设不力。坚持“以人为核心”的疾病监测全生命周期理念树得不牢,信息化建设工作滞后。如,2016年12月市疾控中心印发《宜宾十三五疾控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到2020年实现疾控数据与各类卫生等业务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为卫生决策提供实时有效的依据”,截至巡察进驻时,市疾控疾病监测系统未实现与市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疾控事业的相关指示2次,牢固树立“以人为核心”的疾病监测全生命周期理念。二是根据《宜宾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宜府办发〔2022〕31号)和《宜宾市数字“新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20号)文件要求,拟建宜宾疾控信息管理系统,按三级等保标准规划制定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信息化建设方案,方案已上报市卫健委。三是按相应标准重建疾控中心网站,方案已上报市卫健委。四是已斥资10.98万元购买VPN设备,正在与区县疾控虚拟专网设备对接。
2、关于“落实市委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统筹推动不够。党委站高谋远围绕成渝地区双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思考不深,推动疾控事业与宜宾高质量发展建成川南一流疾控中心差距较大。如,谋划三江新区疾控事业发展前瞻性不足,与三江新区日益增长的疾病预防控制需求不匹配,截至巡察进驻时,宜宾市疾控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项目仅处于内部酝酿、对上争取阶段,尚未开工建设。再如,对各县(区)疾控中心等级达标指导帮助不够,县(区)疾控机构中仅翠屏区、叙州区为三乙,其余县(区)均为二乙,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三江新区疾控中心项目,于2022年1月经市疾控中心与三江新区社事局协调会议决定采取市区联建形式开展建设,后因资金等问题经多次磋商确认由三江新区单独承建。市疾控中心已向市卫健委提交资金和建筑用地申请用于改扩建。二是根据《宜宾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市疾控中心建成成渝地区一流的三级甲等疾控机构,5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疾控中心达到三级标准,其他县(区)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中心严格落实“十四五”规划,指导县区达标工作,促成全市疾控机构达标。综上,市疾控中心改扩建正在请示市卫健委推进。
(3)“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和勇争一流的开拓精神。2019年—2021年,中心党委未对省年度目标考核下滑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无针对性工作措施,宜宾市疾控工作年度综合评价全省排名从第五名下降到第八名(其中环境卫生单项排名长期靠后), 距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保五争三”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疾控事业的相关指示2次,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党委委员联系所在支部开展作风培训3次,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增强为民服务水平。三是党委会11月专题研究省年度目标考核排名下滑问题,由相关科室自查并分析落后原因,要求各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对照改进,保证达成2022年度考核相比2021年度有所上升的目标。四是已执行本年度省年度目标考核排名与科室及个人先进和优秀奖励挂钩。五是业务科室对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10余轮次。
3、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虚化”问题的整改。
(4)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阵地监管制度不健全,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不力,防范化解风险精准度、预见性、把控力不够。如,中心门户网站存在“僵尸化”倾向,“宜宾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