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6日至27日,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的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观察员等3人组成的评审组,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宜宾市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在现场共安排了3类18个参数的现场考核试验,查阅了30份原始记录和报告,抽查了11份人员技术档案、12份设备档案,核实了10台(套)计量仪器的检定/校准证书,审核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它质量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召开了实验室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5位授权签人进行了考核。
经过两天现场评审,评审组专家一致认为翠屏疾控中心实验室管理体系完善,运行正常且持续有效,一致同意我中心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评审组确认并建议批准中心申请的检测能力共3大类、125个参数。
评审组同时提出了:不能提供试验用水、盐酸的验收记录;不能提供2012年实施纠正措施的原因分析记录;2012年内审未包括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相关条款等十四条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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